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通知,
自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20%调整为15%,经研究决定,自 2017 年9月 1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我司将沪深300、上证50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合约价值的 17%。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