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清明假期调整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清明长假的价格波动风险,经研究决定,我司将按照各家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调整所有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一、从2012年3月28日结算时起,按以下标准收取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
(一)上交所:
天然橡胶:18%
铜、燃料油:15%
锌、黄金、铅、螺纹钢:14%
线材:13%
铝:12%
(二)大交所:
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14%
大豆1号、大豆2号、豆粕、豆油:13%
玉米维持原标准
(三)郑交所:
PTA、甲醇:15%
棉花、白糖:14%
早籼稻、普麦:10%
强麦、硬麦、菜籽油维持原标准
(四)中金所:
维持原标准
二、根据交易所通知,自2012年3月29日结算时起,大交所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扩大至6%,玉米的涨跌停板幅度不变;上期所的铝、黄金合约的涨跌幅度由5%调整为6%,铜、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橡胶各合约的涨跌幅度由6%调整为7%;郑交所的棉花、早籼稻、普麦合约涨跌幅调整至5%,硬麦、强麦、白糖、PTA、菜籽油、甲醇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6%。
三、2012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比例及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比例。
请广大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祝假期快乐!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2-03-28交易提示
上海交易所:
CU1206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1%。
ZN1206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0%。
大连交易所:
L1209合约持仓超过30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9%。
M1209合约持仓超过100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8%。
Y1209合约持仓超过50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8%。
P1209合约持仓超过25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8%。
郑州交易所:
CF1209合约持仓超过30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率为7%。
WS1209合约持仓超过40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率为10%。
上海交易所:
涨跌幅:
上海交易所:
铜、 锌、铅、天胶、燃料油、线材、螺纹钢:6%
黄金、铝:5%
大连交易所:
黄豆、黄豆2号、玉米、棕榈油、LLDPE、豆粕、豆油、聚氯乙烯、焦炭:5%
郑州交易所:
早籼稻、棉花:4%
硬麦、强麦、菜籽油、白糖、TA:5%
普通小麦、甲醇:4%
中金所:
IF1204、IF1205、IF1206、IF1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