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春节假期调整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春节长假的价格波动风险,经研究决定,我司将按照各家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调整所有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一、从2013年2月6日结算时起,按以下标准收取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
(一)上期所:
铝、燃料油:14%
线材、螺纹钢:15%
黄金、铜、锌、铅、天然橡胶、白银:18%
(二)大商所:
玉米:12%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14%
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15%
(三)郑商所:
早籼稻(ER)、早籼稻(RI)、普麦、强麦(WS)、强麦(WH):12%
菜籽油(RO)、菜籽油(OI)、白糖、棉花、甲醇、 PTA、玻璃、油菜籽、菜籽粕:15%
(四)中金所:维持原标准。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根据交易所通知,自2013年2月8日起,大商所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6%,焦炭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7%,豆粕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8%;郑商所的所有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上期所的铝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螺纹钢、线材、黄金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6%,铜、锌、铅、燃料油、天胶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7%,白银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8%。
三、节后将根据各品种行情变化情况,另行公布节后保证金收取标准。
请广大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祝假期快乐!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二月一日
通知: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届时我司将不接受一代身份证办理任何业务。
期货投资者警示教育词条
1.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期货市场风险莫测,一定要熟悉交易规则,认识交易风险,不可贸然入市;
2.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从事期货交易,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期货交易所,同时选择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杜绝场外非法交易;
3.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无论参与商品期货交易还是股指期货交易,都应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审慎决定自己是否参与。
上海交易所:
CU1305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0%。
ZN1305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0%。
RB1305合约持仓超过90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0%。
RU1305合约持仓超过9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2%。
大连交易所:
P1309合约持仓超过35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7%。
P1305合约持仓超过35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7%。
J1311合约第2个涨停板,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0%。
L1308合约第2个涨停板,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0%。
L1307合约第2个涨停板,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0%。
J1312合约第2个涨停板,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0%。
L1311合约第1个涨停板,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