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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保额度种类(根据运行期不同分类) | 所有合约区分一般、临近月份 一般月份——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 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合约最后交易日 | 所有合约区分一般、交割月 一般月份——自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第一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 所有合约区分一般、临近月份,FU特殊 除FU外: 一般月份——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 其中 FU: 一般月份——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三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前第二月和交割月前第一月 | 分为产品额度和临近交割月额度 股指期货只有产品额度,申请不区分合约,没有一般、临近月份的划分。 国债: 1、产品额度——合约上市起至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 2、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至该合约最后交易日 | 所有合约区分一般、临近月份 一般月份——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三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前第二月和交割月前第一月 NR和BC同上期所规则 | 所有合约区分一般、交割月 一般月份——自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第一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交割月 | ||
申请时间 | 一般月份— 1、按照品种申请(任意时间、有效期次年6月30日),目前PTA、SR、PF和MA支持。 2、按合约申请—挂牌到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5个日历日之间的交易日 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前二个月第15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20个日历日之间 | 一般月份——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只针对鸡蛋)别的品种随时提交
交割月——交割月份前第一个月的最后交易日之前提出 | 一般月份——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 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 其中FU: 一般月份——交割月前第三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 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前第四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 | 产品额度——额度到期前10个交易日之前提出申请,审批通过的套保额度期限为一年。 临近交割月额度——在该合约【交割月前两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的第五个交易日】期间,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 一般月份——交割月份前第三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 临近月份——交割月份前第四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 | 一般月份--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二个月的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份--交割月份前第一个月的最后交易日 | ||
审核时间 | 一般月:提交后5日审核 临近:交易所对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分两次集中审核并予以答复。第一次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5个日历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集中审核,第二次在申请截止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集中审核 | 5日内审核 | 5日内审核 | 5日内审核 | 5日内审核 | 5日内审核 | ||
套保建仓截止期限 | 在对应的运行期到期前建仓 | 在对应的运行期到期前建仓 | 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前 | 没有具体限制 | 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前 | |||
关于额度的使用 | 自交割月第1个交易日起(含该日)不得重复使用 跨会员申请 合约模式:一般和临近 累加 品种模式:取大 额度各会员通用 注意:按品种方式申请并获批一般月份套保额度客户的套保持仓和投机持仓合计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限额。客户全年一般月份套保持仓量累计不超过其在该商品相应保值方向的年度经营量。户进行套保交易时,持仓超过交易所规定限额的,应自行调整。客户进行套保交易时,持仓超过交易所规定限额的,应自行调整,在规定时间内未调整完毕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应措施。 | 合约运行期内可以重复使用 | 1、除FU外自交割月份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2、燃料油自交割月前第一月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3、额度各会员通用 4一旦批复临近月额度则不再转换 | 1、申请通过以后用套保编码下单 2、申请临近交割月额度之前需先获得产品额度 3、产品额度一年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不限合约 4、临近交割月额度按具体合约申请,生效时间为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至该合约最后交易日。 5、额度各会员通用 | 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在交割月份前第二月可以重复使用,自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 |||
期权额度 | 期货申请 | 期货申请 | 期货申请 | 期权单独申请 | 期货申请 | |||
套保额度到临近交割月的转化 | 前一个月下半月可使用的套保额度转化额度=min{客户获批的一般月份套保额度,转化基准值} 交割月前一个月下半月可使用的套保额度=max{客户获批的临近交割月份套保额度,转化额度} 目前只有目前PTA、SR、PF和MA支持转换 | 全部不能转化。 | 进入临近交割月后一般月份套保额度按MIN[一般月套保额度,投机限仓]自动转化成临近交割月套保额度 | 已获得国债产品额度,未申请临近交割月额度,自交割月前的一个交易日,按min[一般月套保持仓,投机限仓] | 进入临近交割月后一般月份套保额度按MIN[一般月套保额度,投机限仓]自动转化成临近交割月套保额度 | |||
套保持仓的确认 | 获批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会员和客户,可通过交易指令直接建立套期保值持仓,也可通过对历史投机持仓确认的方式建立套期保值持仓 | 获批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会员和客户,可通过交易指令直接建立套期保值持仓,也可通过对历史投机持仓确认的方式建立套期保值持仓。 | 1.已有该合约持仓交易所不会将其自动转为套保仓,该合约要先平仓,再建立相应的套保仓。 2. 交易端下单时选择“套保”。 3. 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额度 | 1.套保申请通过以后用套保编码下单 2.建仓方向需与提交方案方向一致 | 1.已有该合约持仓交易所不会将其自动转为套保仓,该合约要先平仓,再建立相应的套保仓。 2. 交易端下单时选择“套保”。 3. 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额度 | 取得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可通过交易指令直接建立套期保值持仓, 也可通过对历史投机持仓确认的方式建立套期保值持仓 | ||
申请材料 | 1.套期保值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度首次申请套期保值额度) 3.企业现货经营情况及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4.套保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即可)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出具相关证明 生产企业 1.上一年度生产计划书 2.卖出套保需提供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现货仓单或拥有实物的其他凭证(购销合同或发票) 加工企业: 1.上一年度生产计划书、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加工订单 2.卖出套保需提供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现货仓单或拥有实物的其他凭证(购销合同或发票) 3.买入套保需提供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购销计划(合同) 贸易及其他企业 1.卖出套保需提供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现货仓单或拥有实物的其他凭证(购销合同或发票) 2.买入套保需提供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购销计划(合同) | 资格认定需提交: (一)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对应申请品种的发票; (四)承诺函 申请一般月份超额套保额度提交: (一) 增加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 (二) 所申请品种近一年的现货经营业绩及套期保值期间的现货经营计划(有固定表);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交割月份套保额度提交: (一)增加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 (二) 已持有的及拟持有的现货证明材料及用途说明; (三) 所申请品种近一年的现货经营业绩及套期保值期间的现货经营计划(有固定表);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 1、从事套保交易的客户必须先申请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在任一会员单位申请即可,无需重复认定。 2、临近交割月套保交易所原则上不审批,因为历史市场数据反应一般月份额度已能满足大多数客户套保需求。 | 1.填写套保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一般月:证明企业现货经营规模的相关材料,如当年或者下一年度生产计划书、最新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现货仓单、库存证明、加工订单、购销合同、拥有实物的其他有效凭证等 临近月:证明企业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需求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当年或者下一年度生产计划书、现货仓单、库存证明、加工订单、购销合同、拥有实物的其他有效凭证等; 4.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预期的交割或平仓的数量); 6.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先建仓再申请,不交割要明确平仓时间,临近月申请了就不能转化了 | 1.《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申请表》 2. 自然人客户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客户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再次申请时如无变化,无需再次提交) 3. 套期保值方案(详见具体要求) 4. 申请调整额度或续期时,应提交前一阶段套期保值交易情况说明与套利交易情况说明(详见具体要求);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6、相关资产证明材料。 | 一般月份:1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额度申请(审批)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合约、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额度需求及其他信息;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公司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 3上一年度现货经营业绩或者最新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当年或者下一年度现货经营计划,与申请套期保值交易相对应的购销合同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5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 6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申请的,提供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 7能源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临近月份:1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申请(审批)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合约、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需求及其他信息;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公司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 3证明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需求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包括当年或者上一年度生产计划书、与申请额度相对应的现货仓单、加工订单、购销合同、购销发票或者拥有实物的其他有效凭证; 4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申请的,提供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 5能源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资格认定需提交: (一)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公司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一般月份超额套保额度提交: (一)增加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和数量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二)所申请品种近一年的现货或标的资产经营业绩及套期保值期间的经营计划; (三)所申请品种相关现货或标的资产的证明材料;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交割月份套保额度提交: (一)增加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和数量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二)已持有的及拟持有的现货或标的资产证明材料及用途说明; (三)所申请品种近一年的现货或标的资产经营业绩及套期保值期间的经营计划;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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