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作为“广金期货尊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根据《广金期货尊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第八节“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退出和转让”约定,现将管理人拟以自有资金参与广金期货尊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管理人拟于2024年3月6日以自有资金5万元参与“广金期货尊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资产计划的比例不超过5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现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征询期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份额持有人应在上述征询期内向我司答复意见,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份额持有人同意本次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份额持有人不同意的,则应当在2024年3月6日下午14:00前提出全部份额退出申请,本次退出不收取退出费用。逾期未提出全部份额退出申请的,则视为份额持有人已以其行为表明同意上述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