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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交易业务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2019-06-20

 

连续交易业务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

1、在连续交易期间,您有义务随时关注您账户的风险情况并妥善处理持仓,如您的账户在连续交易时间内出现保证金不足时,我公司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对您进行风险通知,请您务必立即追加保证金或采取有效的减仓措施,否则我司有权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的约定对您的账户实施强行平仓。

2、若连续交易期间,因行情急剧变化,导致您账户的保证金不足,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您的前提下,对您的账户进行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产生的手续费以及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由您承担。

3、如您对连续交易品种结算数据有异议的,应在下一个交易日连续交易开市前三十分钟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否则视作您对结算结果的确认。

4、在连续交易期间,公司不办理开户业务、出金业务、电话委托业务、有价证券充抵及提取业务、交割业务。

5、在连续交易期间您可通过银期转账办理入金业务,我公司不提供手工入金服务。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