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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一般法人客户开户流程

发布时间:2019-06-26

境内一般法人客户开户流程

一、    基本条件

  投资者应是具备从事期货、期权交易主体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投资者须以真实、合法的身份开户。投资者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投资者须保证所提供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    需携带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开户代理人、指定下单人、结算单确认人、资金调拨人的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

  3.   《授权委托书》

  4.   银行开户许可证

5. 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包含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6.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金融期货/原油期货/商品期权/特定品种开户须提供)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开户机构公章。

三、    交易所准入要求

 

金融期货

原油期货

商品期权

特定品种(原油期货除外)

可用资金

要求

  申请交易编码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申请交易编码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申请期权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请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知识测试

要求

指定下单人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总分100分,得分80分为合格

交易经历要求

1 境内期货或期权交易(最近三年内10笔(含)以上成交记录);

2 境外期货或期权交易(最近三年内10笔(含)以上成交记录);

3 原油仿真(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含)以上成交记录)

(以上一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一笔成交记录,满足其一即可)

内控制度

要求

健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

诚信记录

要求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监管权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

  境外期货成交记录是指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gjb/jghz/中国证监会与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的备忘录一览表)的期货或期权交易成交记录

四、    开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