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10年清明节假日临近,根据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的要求,经我司研究决定:
一、从2010年04月01日结算时起按以下标准收取各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燃料油、天然橡胶调整为15%
锌、铝、黄金、螺纹钢、线材调整为14%;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原标准。
以上所有品种近交割月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详见公司网站公告。
二、交易所各品种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自2010年4月2日起,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6%;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维持原标准。
2010年4月6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起,保证金和涨跌停板恢复正常。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规避市场风险。
祝各位假期快乐!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