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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调整棉花109合约 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郑商发[2011]114号]

发布时间:2011-07-11

各会员单位:

    为防范棉花109合约市场风险,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7月12日结算时起,棉花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 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以后,如果棉花109合约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再提高。 请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