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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清明假期调整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2

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清明假期的价格波动风险,经研究决定,我司将按照各家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调整部分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一、从2014年4月3日结算时起按以下标准调整部分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焦炭、焦煤、铁矿石11%

其他品种不做调整。

二、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自201444日起,焦炭、焦煤和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三、201448日恢复交易后,大商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和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原有水平

请广大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祝假期快乐!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