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假期调整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5年清明假期从2015年4月4日到4月6日,按照三家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议调整部分品种合约的公司保证金率。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15年4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棕榈油、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分别调整为12%、13%,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2015年4月3日起棕榈油和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2015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在棕榈油和铁矿石持仓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棕榈油和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标准。
二、临近交割月合约在交易所收取标准基础上保持上浮比例。
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维持原标准。
请广大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