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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焦煤、焦炭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7

尊敬的客户:

一、自2016年4月28日起,大商所将调整部分品种手续费,具体如下:

1. 焦炭和焦煤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

二、我司将同时调整公司上述品种交易手续费率标准,收取标准如下:

1.焦煤开仓/平仓/平今按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1;

2.焦炭开仓/平仓/平今按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1;
   

敬请留意。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

链接: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