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16年国庆节即将临近,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国庆节前后部分品种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自2016年9月28日(周三)结算时起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及当日结算时起的涨跌幅度限制作如下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铅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
锌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黄金、锡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7%,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白银、铜、镍、螺纹钢、热轧卷板、橡胶、石油沥青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9%,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线材、燃料油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维持为23%、2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玉米淀粉、鸡蛋、豆一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其中鸡蛋涨跌幅度限制为5%);
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豆粕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7%,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其中棕榈油涨跌幅度限制为8%);
纤维板、胶合板、豆二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维持为24%、24%、25%,涨跌幅度限制为5%(其中豆二涨跌幅度限制为7%);
3.郑州商品交易所:
棉花、强麦、菜籽粕、白糖、PTA、玻璃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甲醇、菜籽油、油菜籽、动力煤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其他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二、2016年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
1、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商所、上期所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水平。
2、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商所豆粕、棕榈油、豆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其余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水平。
三、2016年国庆节假期期间取消特保。
四、国庆节假期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1、 9月30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10月10日所有商品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3、 10月10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