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7
尊敬的客户:
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通知,自2017年2月17日结算时起,我司对以下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自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41%调整为22%;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41%调整为32%。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合约价值的22%。
特此通知。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