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18〕362号及上能发〔2018〕75号通知,SC1902、FU190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调整为2019年01月25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1月15日闭市后,自然人客户SC1902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1月22日闭市后,自然人客户FU1902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请广大投资者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最后期限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前调整好持仓手数,否则,我司将依据经纪合同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标准对其全部或部分持仓强行平仓。如果您持有上述合约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较差,我司有权提前执行强行平仓。请您注意持仓风险。
特此通知。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