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20年国庆节假期临近,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措施,现将我司2020年国庆假期调整基础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自9月28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黄金、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铜、铝、锌、铅、镍、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二)10月9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粳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鸡蛋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焦炭、焦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乙二醇、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豆油、棕榈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2%,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3%,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1%。
(二)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节后第一个交易日(10月9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保证金基础加6%;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节后第二个交易日(10月12日)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动力煤、尿素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棉花、红枣、玻璃、菜籽粕、纯碱、硅铁、锰硅、白砂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其中红枣、硅铁、锰硅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其余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菜籽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苹果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PTA、甲醇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
(二)2020年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一)自9月28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10月9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20号胶、原油和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五、按交易所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六、临近交割月合约在交易所收取标准基础上保持上浮比例。
七、本次长假期间,除特殊法人和我司同意保留的存量特保客户外,其余客户的交易保证金按本通知的假期公司保证金标准进行收取。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如您的账户出现追加风险应立即补足资金或自行减仓,否则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对您的持仓进行部份或全部强制平仓。敬请您做好风险控制工作,防范市场风险。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