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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权交易权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5

 

尊敬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开展棕榈油期货期权交易,棕榈油期货期权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客户开通棕榈油期货期权,应当满足大商所《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适当性管理标准。其中,可用资金要求应当满足“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客户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期货、期权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的成交记录;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
  如您在我司已开立期货资金账户但未申请大商所期货期权交易权限,需要您满足大商所交易者适当性条件后申请开通棕榈油期货期权交易权限。
  如您在我司已具有大商所期货期权交易权限的,我司将为您直接开通大商所棕榈油期权交易权限。如对交易权限有异议请于2021年617日收盘前致电400-930-7770。

 

特此告知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