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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相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大商所发〔2021404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91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将焦煤期货JM2110JM2111JM2112JM2201合约,焦炭期货J2110J2111J2112J2201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5%调整为20%,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910

信息原址: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29106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