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400-930-7770
当前位置: 客户中心 > 业务公告

转发能源中心:关于调整原油等品种交割手续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5

 上能发〔2024〕3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原油、铜(BC)、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能源中心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5日


信息来源:https://www.ine.cn/news/notice/130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