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商所:关于减免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3
大商所发〔2025〕444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我所实施如下手续费减免措施,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除外:
1.免收期货交割手续费。
2.免收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
3.免收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
4.免收期转现手续费。
5.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5年12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dce.com.cn/dce/content/2025/ywggytz/18625747.html





